癔症,又称歇斯底里症,是由精神刺激或不良暗示引起的一类神经精神障碍。大多突然起病,可出现感觉运动和神经功能紊乱。这类症状可因暗示产生,也可因暗示而必变或消失。本病与遗传、心理因素、人格特征有关,患者多为高度的情感易变性、高暗示性、自我中心、喜夸耀自己、富于幻想等人格特征。童年的创伤经历往往是成年后发生癔症的重要原因,青春期女性较一般人更易发生癔症。癔症的预防在于培养良好的人格,纠正自己极易受暗示的不良人格特征,同时避免心理紧张和冲突的产生。[1]
癔症是在各科临床上较为常见的一类神经症,但近年来发病有所减少。在综合医院的心理咨询门诊中,本病也较少见,仅占全部咨询病例的0.3%。
本病的病人在病前常已有情感丰富,富于幻想,善于模仿,易受暗示,自我中心等人格特点。这类人常在某些心理一社会因素的刺激下或暗示下,突然出现短暂性精神异常或运动、感觉、植物神经、内脏方面的紊乱。这些症状可由暗示而产生,亦可通过暗示而使之消失。本病的发病年龄多数在16~30岁之间,女性远多见于男性。
癔症的表现可谓多种多样,既可有运动、感觉等障碍的类似神经系统疾病的症状,又可有各种内脏病变的类似各科疾病的症状,也可有短期发作的精神症状(变态心理症状)。可以说癔症的表现可以模仿临床各科的任何疾病的表现,因此极易误诊。已有许多最初诊断是癔症,而实际上是躯体疾病,因而拖延了治疗的教训。所以癔症在临床上要作出正确的判断,难度是较大的,特别对于临床经验缺乏者来讲,不要轻易下癔症的诊断。
但癔症的第一次发作,绝大多数是在一定的精神刺激下发病的,以后遇见类似的刺激,或在病人回想起这种刺激的情况下,也可以促使癔症再发。此外,癔症所出现的各种表现,不论是感觉障碍、运动障碍、内脏病变等,其临床症状常是多变的,易通过暗示而改变病变表现的程度、范围,而且这些病变表现常不符合人的解剖生理上的特点或疾病的固有规律,而这些对于正确判断癔症是很有帮助的。癔症的精神症状亦可多种多样,但其症状呈现尽情发泄和表演的特点,使人印象很深,有的亦可出现许多幼稚性动作、行为,甚或离家出走,到处游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