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养生变医疗”还需监管发力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早就该得到规范。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人体调理需要“三分治,七分养”的理念深入人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得以迅速发展。据统计,我国中医养生保健市场规模已超1万亿元。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不断壮大,服务内容也越来越多,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不少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都有服务项目涉足,从推拿按摩到刮痧拔罐,从针灸牵引到微创医疗,无所不包。
然而事实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并非无所不能。“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中医有许多技术方法,既可用于疾病治疗,也可用于养生保健,具有医疗与保健的双重作用,但是,其中大部分技术都具有风险性,比如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等,容易出现不必要的身体伤害。因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早就将这些中医服务明确为中医诊疗行为。而养生保健机构并非医疗机构,显然不能提供这些服务。
由于在养生保健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从业者,往往只是所谓的保健师,且缺乏服务技术标准和规范,养生养出伤病乃至死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从媒体的报道来看,一些意外事故近年来并不少见。有医师介绍说,“在医院给病人做推拿前,医生会先诊断再治疗。而在养生馆,技师往往没多少医学常识,客人哪里不适就按哪里,很容易出现危险。比如推拿不当会导致颈椎骨折甚至瘫痪,背痛有可能是由冠心病或心绞痛导致,推拿不当也会有生命危险”。由此可见,确有必要让养生归养生,让医疗归医疗。
此番,相关部门终于向中医养生保健乱象说“不”,这无疑是公众的福音。不过,一纸规范并不意味着就能终结这种乱象。对于哪些行为是中医诊疗活动,哪些机构可以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我们最缺乏的还是有效监管。此前曾有业内人士透露,卫计委主要管医院和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对这些非医疗机构的养生馆没有执法与处罚权;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企业主体资格审核、经营行为规范及消费纠纷查处,很难对其经营项目的专业性有效监管;而馆内的保健品药品归食药监部门管,但也不是所有养生馆都出售药品。
因此,要让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不能从事医疗活动,就要明确监管主体,从“九龙治水”发展到“一龙管水”。在审批养生保健机构的开办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而非“谁都能开”,“不管注册成什么都可以干养生保健”。另外,还要面向公众进行科普,让他们区分养生和医疗,不仅不要接受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医疗诊治,发现相关机构涉嫌非法行医,应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燕赵都市报 何勇海)